2013年市总站“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杭建监总〔2013〕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工作的文件精神,深入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弘扬安全文化,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营造“强化安全基础 推动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根据市建委关于开展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建委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紧扣“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这一主题,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建设工程务工人员的安全素质及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遏制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市总站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王萌任组长,柴炜、史文杰、程刚、胡晓晖任副组长,各科室正副科长为组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由楼勇任主任。
三、活动主题及活动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3年6月1日~6月30日
四、活动安排:
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总站将根据市建委工作部署,联合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组织开展好以下各项活动:
1、6月1日~30日期间,市总站将组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知识讲座,结合当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形势,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培训。同时,市总站还将开展监督人员深入工地讲解安全知识课,结合安全电教片进工地、安全生产图片巡回展等活动,对现场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再教育。
2、6月1日~30日,市总站将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建筑工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和货用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及高处作业吊篮。检查以塔机安全使用状况及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在线运行情况;起重机械各种安全装置及限位装置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防坠、防倾及同步装置设置情况,附墙支座设置情况等;高处作业吊篮防坠装置、安全绳设置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及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等为重点。
3、6月7日~28日,市总站将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活动将结合“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内容。将预防高处坠落、建筑机械伤害和施工坍塌等三类生产安全事故作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现场钢管扣件质量实施抽测,对现场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整个专项治理活动将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扎实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大建筑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继续深化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通过督查活动,督促各施工企业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4、6月28~29日,市总站将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抢险物资准备工作的专项检查,督促各建设工程落实应急避险场所,明确各企业的防汛抗台职责,对各企业应急避险场所的落实情况进行适时的抽查,确保在汛期及恶劣天气影响下,建设工程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五、活动要求:
1、各建设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应认真按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经费和人员,贯彻实施各项工作,在企业及现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及务工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2、各企业应认真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查找本企业及所属现场存在的不足和突出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并研究制定相应措施重点予以解决。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各企业检查人员应严格执行标准,抓住今年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重点,检查活动不走过场,排查隐患立即整改。
3、各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应汇总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填写《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书面材料及统计表于2013年6月30日前报市总站总师办。(联系人:楼勇电话:88379615)
附: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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